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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法》和我们执业药师有关系吗?离我们有多远的距离?

前不久,爆发了振奋药学圈人员的消息,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布了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虽为征求意见稿,但对于药学人员来说,将要有属于保障自己权益的武器,岂能不鼓舞人心,如同久旱逢甘霖?然而,对于手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学人员,不禁抓了下后脑勺,心底蹦出了疑问,这个《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跟自己相关吗?

 

不妨把时间拉长,卫计委曾在2013年公布了《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针对的是医疗机构的药师。而如今又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是卫计委牵头,作为在医药行业打滚的一员,带着疑问,于是读研读下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虽未见与执业药师相关内容的踪影,但该法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2013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总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所制定的《药师法》进行修改完善所形成的。显然,该《药师法》与执业药师没有直接关系,但有异同之处

 

老大是谁?《药师法》草案,起草为卫计委,显然作为药师资格认定的老大是卫计委,同时其明确药师进行分级管理,分为药师和助理药师。

 

  • 药师资格考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则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 执业药师分为执业中药师、执业药师(西药)其准入资格要求,则是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执业药师注册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

 

卫生计生委要求的药师与国家药监总局要求的执业药师还有哪些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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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药师与执业药师在很多不同的方面,但《药师法》的出台与执业药师或多或少会有一定关联

 

《药师法》的制定是为保障药学服务质量,同时也是对我国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一个有力保障。可能大家会认为,药师法主要是针对卫生系统的药师,但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3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约为36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2.3人,比全球药师平均数3.6名/万人明显要低,且离《“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的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还有很大差距。

 

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更多的是在医药经营企业、社会药房工作,但对于医疗机构,只认可卫生系统的药师,所以对于《药师法》所提到的获得药师资格的,并经注册,可以开办个人药店,这对于目前开办药店需要执业药师资格,但执业药师又不足的短板,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药师法》还提到此法颁布前已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资格认定,其资格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因而,药监部门除了参与到执业药师相关规范的制定以外,还参与药师的相关内容的制定里。

 

尽管药师法是由卫生计生委牵头起草,但笔者认为,此次的《药师法》看似与40万执业药师无直接关系,但其各自主管的部门,卫生计生委与国家药监总局确是密切关联。想必,《药师法》的正式稿出台前,卫生计生委与国家药监总局更会是会坐下深入谈一谈。